都教授在中国四处捞金,影响中国明星的收入,可否考虑征收“反倾销”税?
近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瓷砖产品再次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韩调查机关于2006年对本案原审调查作出终裁,决定征收2.76%至13.33%不等的反倾销税;2011年7月进行第一次复审,决定维持上述反倾销措施。本案中国企业涉案金额为5866万美元。
这是韩国第二次发起的对华瓷砖“反倾销”,也是今年欧盟对华瓷砖反倾销征收临时性关税之后,中国陶瓷出口再次遭遇的重量级打击。据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瓷砖进入韩国市场的总量约为2981万平米,销售额为1.4亿美元;2010年为58.2万吨,销售额为1.47亿美元。目前韩国本地约有7成的瓷砖产自中国,其中90%用于建筑工程。
税率上涨,陶企齐喊冤
2005年,韩国首次发起对华瓷砖“反倾销”调查,期限为5年;今年初,韩国启动对华瓷砖的日落复审,初裁税率为9.14%-29.41%不等,加权平均税率为16.07%,期限为3年。
据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此次韩国对华反倾销的初裁结果中,一些知名陶瓷品牌或贸易公司,如新中源、百陶、萨米克、亚细亚、HCC、和美、双喜、浩宏、朗高、南海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等都被征收29.41%的高税率,而东鹏、雅士高夫、鹰牌、唯美、简一、博德、嘉骏、宏宇等陶企也被征收10.31%至18.21%不等的较高税率。而反观五年前韩国第一次对华反倾销的终裁结果,当时被调查的十多家企业,包括浩宏、鹰牌、宏陶、新中源、百陶等,分别被课以2.76%至7.49%不等的较低关税。
两份结果对比下来,被征收高税率的不仅企业明显增加,部分两次均有参与调查的企业,如百陶、新中源、浩宏等税率上涨3至10倍不等。
“事实上,2005年以后,我们出口到韩国的份额就不断减少了,现在大概占总量的3%不到。以600毫米×600毫米规格的高端产品为主,单价在7美元以上,并且刻意与韩国当地的瓷砖种类错位经营,价格也平均高出2~3美元左右。”在英国上市的佛山企业———亚洲陶瓷CEO蒲鼎新告诉记者,2005年第一次遭遇韩国反倾销后,由于积极应诉,旗下的路易·华伦天奴、百陶等品牌被征收7.49%的单独税率。从2009年底开始,企业便为日落复审作准备,聘请了律师准备材料,结果却被课以29.41%的高税率。
同样被征收高税率的知名陶企亚细亚陶瓷相关负责人廖丹也表示,2006年企业部分品牌被征收了约13%的单独关税,而此次却被征收了29.41%的高税率。“目前我们的出口单价约为9美元,如果因税率增高而提高单价,估计韩国的经销商也会接受不了。”
征收高税,中韩企业同受损
初裁结果出台后,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便立刻收集企业情况并发函至韩国贸易委员会,陈述中方的观点。该协会佛山办事处主任蓝卫兵表示,根据协会的调查发现,韩国本地生产的瓷砖主要为小规格的内墙砖,而中国出口的瓷砖则主要为大中规格的瓷砖,也就是说中国瓷砖并未对韩国瓷砖造成损害。其次,中国瓷砖的单价也高于当地的瓷砖,也就是说不存在倾销。再者,此次部分积极应诉的、出口量较多、在国内颇有知名度的企业,此次反而被征收了远高于加权平均税率的税率,“这个结果并未能让人信服”。
而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韩国建筑商则表示,此次“反倾销”,不仅让中国企业受损,对韩国本地的经销商、建筑商乃至普通消费者也有不利的影响。“目前韩国当地9成建筑工程所用的瓷砖都为中国制造,一旦征收如此高的税率,必将大大影响中国瓷砖的进口量。成本上升、工程延期,也就在所难免了。而到了最后,韩国消费者只能为高税率埋单。如此一来就成了‘多输’的结果。”
最后一战,力争降低或撤诉
然而,此次“反倾销”还没有尘埃落定。据HCC陶瓷相关负责人介绍,韩国贸易委员会将于7月中旬公布终裁结果,但如果在7月7日前中国企业继续积极申辩,则还有望希望获得较低税率甚至成功让韩方撤诉。佛山陶瓷协会常务副会长吴焕亮认为,一方面企业团结应对,一方面协会牵头与韩国贸易会交涉,“还是有机会得到让人满意的结果”。
借船出海,对抗“反倾销”潮
在过去的10年间,中国瓷砖相继遭遇到韩国、欧盟、巴基斯坦、印度、菲律宾等多个国家及地区的反倾销调查。有报道指出,目前中国瓷砖的两大新出口市场———北美、南美或将步欧盟、韩国的后尘,提起对华瓷砖“反倾销”的调查。
“企业目前正通过在外国设厂或合并外国企业的方式,来规避‘反倾销’风险。”积极应诉欧盟和韩国“反倾销”的雅士高夫陶瓷董事长陈彦斌表示,这种“借船出海”的方式目前越来越受企业认可。例如中国企业在越南设厂,把原材料、工人、设备都运到当地,虽然成本会提高,但由于当地出口的税率较低,因而更利于陶企出口。“此外,走高端、创新路线,对等建立信息情报,是中国陶瓷对抗“反倾销”潮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
近年,中国瓷砖频频在国外遭遇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大事件回放:
1、2001年8月 印度 未上釉瓷砖
立案:2001年8月6日,印度对中国陶瓷企业立案调查,要求对中国陶瓷瓷砖片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税号6907/6914。
终裁:由于没有任何中国企业参加应诉,印度调查机关于2003年2月最终裁定,自03年2月5日起,对来自中国的所有瓷砖产品征收8.28美元/平方米的的反倾销税。
日落复审终裁:2008年5月22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发布了对中国瓷砖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的终裁结果。终裁中,在以往5起新出口商复审案件中获得市场经济待遇的佛山禅城欧联建筑陶瓷公司(生产商)和阿联酋Prestige贸易公司(出口商),河源万峰陶瓷公司(生产商)和佛山朗高陶瓷有限公司(出口商),清源市南方建筑材料公司(生产商)和广东新中源陶瓷进出口公司,广东新明珠陶瓷公司(生产商)和佛山新明珠贸易公司(出口商),佛山禅城金怡陶瓷公司(生产商)和佛山Jayson陶瓷材料公司(出口商)等5个生产/出口商组合(共5家中国生产企业、4家中国出口企业)继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并被认定不构成倾销;其他中国企业则被认定存在倾销,倾销幅度为150-200%。
终裁认定,调查期内中国对印瓷砖迅猛增加,造成印瓷砖产业市场份额减少、价格下跌、利润下滑,给印度瓷砖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终裁建议对前述5个生产/出口商组合以外的中国产品征收反倾销税155卢比/平方米。
新出口商复审终裁:2009年2月27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由于自广东蒙娜丽莎陶瓷有限公司(Guangdong Monalisa Ceramic Co., Ltd., China PR)和佛山蒙娜丽莎工业公司(Foshan Monalisa Industry Co., Ltd., China PR)出口至印度的涉案产品的出口价格高于正常价值,因此不对广东蒙娜丽莎陶瓷有限公司(Guangdong Monalisa Ceramic Co., Ltd., China PR)和佛山蒙娜丽莎工业公司(Foshan Monalisa Industry Co., Ltd., China PR)出口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6907、6914、6908。
2、2005年5月 韩国 釉面和未上釉瓷砖
立案:2005年5月16日,韩国贸易委员会致函我驻韩使馆经商参处,称已于4月30日接受Dae Kong Ind.Co.Ltd等4家国内企业提出的针对原产自中国的瓷砖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国内9家陶瓷企业被抽样。根据我海关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对韩出口的涉案产品总额为5866万美元。该申请中涉案产品在韩国的海关税则号为6907101000、6907109000、6907901000、6907909000、6908101000、6908109000、6908901000、6908909000。
初裁:2005年12月,韩国贸易委员会做出初裁,裁定我企业税率为7.25%-37.4%之间。
终裁:2006年4月18日,韩国贸易委员作出终裁,对没应诉的涉及13家中国厂商出口的瓷砖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由2.67%提高到29.41%。而应诉或主动应诉企业,最低税率为2.76%,最高为7.49%,其他非抽样企业则享受13.3%的加权平均税率,而已被点名抽样但没有参与应诉的企业则被课以29.41%的高税率。(浩宏陶瓷2.76%、鹰牌控股3.51%、南海宏陶3.97%、双喜陶瓷4.21%、新中源4.64%、合美陶瓷7.21%、新中卫7.21%、金百陶7.49%、亚细亚29.41%、其他公司13.33%)。
3、2006年3月 巴基斯坦 釉面和未上釉瓷砖
立案:2006年3月27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公告,对我瓷砖(海关编号:69071000,69079000,69081000,69089000)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巴基斯坦自2005年对我首次发起反倾销调查以来的第二起反倾销案件。
初裁:2006年11月3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作出了初裁,初步裁定源自中国的瓷砖产品倾销和损害成立,实行为期4个月的临时反倾销措施,除中国五金设备进出口公司外,其他被抽中调查企业的产品分别被裁定征收3.79%-21.02%的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佛山应诉企业的税率分别为:新中源3.79%、朗高4.86%、圣德堡7.55%、骏景15.25%、南海轻出19.34%、嘉益21.02%,未应诉企业税率为21.02%。
终裁:2007年3月30日,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决定自2006年11月30日起,对该产品征收14.85%~23.65%税率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其中佛山市骏景实业有限公司14.85%、J&M制图公司16.46%、广东省南海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21.08%、新中源、朗高、圣德堡及中国五金设备进出口公司等其他企业均适用23.65%的平均税率。
4、2008年10月 印度 釉面砖
立案:2008年10月17日,应H&R Jonson(India) Ltd.和Kajaria Ceramics Ltd.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69089090。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7年4月1日~2008年3月31日。在本案中,印度商工部以结构正常价值作为计算中国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
初裁:2009年4月22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做出的对华瓷砖(Ceramic Tiles)反倾销调查初裁。 在以往反倾销调查中获得市场经济待遇的佛山新中源瓷砖公司等4家生产企业(佛山Bailifeng建材有限公司、四川新中原瓷砖有限公司、广东宏宇陶瓷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新明珠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或佛山市萨米特陶瓷有限公司)继续获得市场经济待遇,并被认定不构成倾销。对于其他中国企业,初裁以印度国内产业的生产成本为基础计算其产品正常价值,认定构成倾销并对印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建议征收137卢比/平方米的临时反倾销税。
终裁:2009年10月9日,与初裁结果基本一致。
5、2009年12月 泰国 釉面和未上釉瓷砖
立案:2009年12月3日,泰国对华陶瓷反倾销正式立案,对所有中国出口至泰国的釉面和未上釉瓷砖均进行反倾销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08年10月1日~2009年9月30日。佛山绝大多数出口泰国的陶瓷企业涉案,数量高达百余家。另据统计,2008年10月~2009年9月,佛山出口泰国瓷砖产品金额超过5000多万美元,相当于43亿元人民币。
6、 2010年6月 欧盟 瓷砖
立案:2010年6月19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中国瓷砖进行反倾销正式立案,涉及出口金额3.1亿美元,涉及产品包括有釉和无釉的瓷砖,而涉案的中国瓷砖企业绝大部分来自广东佛山。
由于欧盟是中国瓷砖的第三大出口国,此次反倾销涉及有釉和无釉的墙地砖、马赛克等产品,金额超过3亿元,涉案企业几乎涵盖国内知名陶瓷企业,其中大部分来自佛山陶企。此次反倾销被称为中国陶瓷“史上最大反倾销调查”。
起因:欧盟瓷砖生产成本大幅上升中国出口瓷砖只增1%,欧盟企业销售却降40%
据介绍,2010年5月底,欧洲瓷砖制造商联合会(简称CET)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对华陶瓷反倾销立案申请,并拟以美国为替代国,其计算中国的反倾销幅度高达430%。
据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瓷砖年出口量在7亿平方米左右,其中欧盟出口量占8%-9.5%。此次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其中佛山陶瓷占全国陶瓷出口总量的75%以上。
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佛山办事处主任蓝卫兵表示,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2009年欧盟瓷砖生产成本尤其是燃料成本同比增长14.22%,其他的电力、运输成本均有4%至8%不等的上升,而欧盟汇率、银行税率也导致他们的经营状况堪忧。“其实中国出口到欧盟的瓷砖增幅只有1%,但欧盟本地企业瓷砖销售量却下降40%以上。由此可见,不是中国陶瓷的增长而造成对欧盟陶瓷产业的损害。”
应对:企业抱团与时间竞赛
立案十天内提交替代国意见;抽样企业一定要应诉,没被抽样的企业也要争取应诉
立案后,企业首先要如何应对呢?据较熟悉欧盟反倾销的孖士打律师行律师梁斌介绍,欧盟方面在立案后将会选取3至8家中国陶瓷企业作为强制应诉企业进行问卷调查。相关企业或希望应诉的企业应在15天内提交问卷。立案后10天内中方也可对替代国提出意见。
据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方面介绍,日前已有60多家佛山企业向协会主动提出要抱团参与应诉,协会也成立了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替代国及行业无损害抗辩的事宜。
7、2011年2月 欧盟
据路透社2月11日从欧盟外交官和工业界人士圈内得知,欧盟委员会将在2月18日拟要决议对绝大多数来自中国的瓷砖征收高达73%的惩罚性临时性关税。实施临时性关税将从2011年3月18日起,至2011年9月17日间执行,2011年9月18日后将实施公布终裁结果。
消息称,欧盟委员会认为中国非法压低瓷砖价格,使得欧洲生产商受到这些廉价进口瓷砖的威胁。欧盟委员会将对来自中国的廉价瓷砖征收惩罚性关税,以保护欧洲本土的瓷砖生产商。
欧盟是世界上第2大瓷砖生产市场,仅次于中国。欧盟生产的瓷砖有四分之一用于出口,大多数生产商位于葡萄牙、西班牙(西班牙装修效果图)本文和意大利等南欧国家。每年欧洲消费者新铺的瓷砖面积高达10亿平方米,其中百分之七十来自中国的瓷砖,而这一比例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
在过去几年中,中国瓷砖低廉的价格对欧洲瓷砖生产商造成了严重打击:据欧洲瓷砖生产商协会公布,2005年,该行业的平均利润还有将近7%,而到了2009年,这一利润只有不到0.3%了。
以上内容由郴州装修第一网(郴州装一网)小编整理
更多精彩内容就在www.czzyi.com
欢迎关注《郴州装修第一网》官方微信公众号:zxdyw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