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
物业阻拦业主车辆进入 引业主不满
邓师傅家住御水湾小区,11月7日,一家人赴宴归来时,车却被物业拦在小区外、不准进入,双方还因此发生了肢体冲突。邓师傅称,御水湾小区“一刀切”禁止业主车辆进入是从11月7日开始的,“物业出了通知,因部分业主车辆乱停放,堵塞了消防通道,要进行整改,禁止没买车位的业主进入小区。”
让邓师傅“看不懂”的是,地下车位是属于开发商的,不让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停车可以理解,消防通道不能停车“大家都赞成”,但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为什么也不允许业主停车?
据郴州装修网小编了解,御水湾小区约有200户业主,共有16个地面停车位、约80个地下停车位。目前,地下停车位仅售出了20个左右。“不是不想买,是买不起。”一位业主说,一个车位卖到10万、12万,超过了承受范围,他希望开发商能够采取租赁的方式为业主提供车位。
业主王佑祥希望问题能尽快得到解决,呼吁开发商允许业主租赁车位,地面车位的管理也要制定管理制度,并在进行公示后执行,“人管不到人,要制度来管理”。而业主们可成立业主委员会。
专家意见:
规范停车管理势在必行 物业工作需讲方法
郴州鼎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德全说,因价格分歧,业主不愿购买地下车位的现象,在郴州很多小区都存在。他建议实行优惠政策,如:一次性付款购买车位的就有折扣;根据业主承受能力,推行免息分期购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租赁车位的方式。
徐德全说,根据《物权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地面公共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这部分车位用于“走亲访友的访客车辆暂时停放”。根据《郴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物业需对小区内车辆停放进行管理。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车位停车,是有偿服务,需按物价局标准收取汽车停放服务费。所得收入不作为物业经营收入,其中部分资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
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唐凯华和中源国际城物业的王勇平都建议,物业、开发商、业主要共同将小区管理好,物业在处理与业主间产生的矛盾时,要讲究工作方法,不能“闹对立”。
南塔街道城管办主任何祺建议御水湾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市房产局:
开发商、物业、业主应互相理解
市房产局物业科科长曹毅认为,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管理要讲规矩、服务以人为本,要站在业主的角度考虑问题,遇到问题要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硬碰硬”不可取。
曹毅说,公共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是为走亲访友设置的,收费应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开发商在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可以通过出售、出租、附赠的方式进行约定。
曹毅认为,御水湾小区的停车费纠纷问题,主要症结在于“价格分歧”,开发商可采取一些促销手段。“开发商要有社会责任感,收费需先公开,可邀请业主代表共同开会,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业主有自由通行权,开发商、物业均不能阻止业主进入小区。”曹毅说,目前御水湾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三方可通过街道、社区调解矛盾。而业主也需明确,消防通道不能停车。